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田某批准逮捕。沿河县黑水镇某村村民田某因怀疑田某河与其妻子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8月13日下午13时许,田某在黑水镇某村的三岔路口,用刀割破发现田某河驾驶小轿车四个车胎,让田某河无法离开。当日晚20时许,田某到白天割破田某河车胎的地方发现田某河,便用身上携带的一把绿色塑料壳手柄的尖刀等工具伤害田某河,致使其头部、肩部等多处受伤。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田某河分别属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检察官普法 犯罪嫌疑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本院特批准逮捕田某。
田某因缺乏法治观念,因此对田某河采取了过激的手段,最后落得伤人而且害己的后果。因此,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考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文明处理遇到的冲突,切不可一时意气用事,用拳头或尖刀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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